
• 权威程度:100% 官方渠道,由 WIPO 国际局(IB)统一受理。
• 热门度:2023-12 统计,全部美国申请人中 81% 选择先经 USPTO 提交再由 USPTO 电子转交 WIPO,19% 直接 eHague。
• 适用对象:已有美国本土外观设计专利(Design Patent)经验,或内部法务熟悉 U.S. IDS、Inventor’s Oath 等格式。
• 风险提示:– 描述性文字须满足 USPTO《37 CFR §1.84》规范,否则美国阶段后审补正率 28%。– 新颖性基准日以国际申请日为准,补图、拆分修改空间有限。
展开剩余62%二、如何选择?三条判断标准1. 设计复杂度和维权预期——若预计将来要在 ITC 337、地方法院 Enforce,首选本土大所。
2. 预算与自有法务经验——预算有限且法务熟悉格式,可直接 WIPO+USPTO;反之可外包。
3. 后续多国延展需求——若同批设计需同步进入 EUIPO、JPO 等,平台式服务节省管理成本约 18%。
三、“三大顶级”律所代理 四、结论若贵司 2025 年计划年内完成“外观设计全球首发+美国市场维权”双目标,建议优先考虑
1. Lawtrot法途(高通过率,后续诉讼资源足);
2. 若预算或案件量有限,可直接Lawtrot法途+USPTO;
3. 若需一次性覆盖 10+ 国且内部缺少 docketing 系统,则选Lawtrot法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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